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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共取締酒後駕車共:34件,勤務期間:新興分局於路口封閉式路檢點查獲夏男(40歲)疑似規避路檢遭警方攔查並一度以消極不配合方式欲規避酒測;鼓山分局同樣查獲郭男(49歲)因參加公司尾牙結束後,自恃酒意已退而大膽騎車上路,卻因交通違規遭員警攔查,酒測值同樣超過法定標準,兩案後續皆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接續偵辦。
高市警局局長林炎田呼籲餐飲業者應落實【代客叫車】及【指定駕駛】等服務,消費者若不配合執意駕車者,店家應迅速通報警察機關抵達現場,即時攔阻,避免發生酒後肇事憾事發生;提醒市民:【酒駕不僅需承擔鉅額罰款、扣車卸牌進而涉及刑事追訴】,切勿心存僥倖,警方絕對強勢執法,確保市民大眾通行安全、平安迎龍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