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在富國島丟包旅客 北檢分案要查詐欺

▲交通部觀光署日前針對年代旅遊與富國島相關案件,勒令年代旅遊停業3個月,並公布4項違法事實,裁罰81萬元(圖/記者陳明中攝)
▲交通部觀光署日前針對年代旅遊與富國島相關案件,勒令年代旅遊停業3個月,並公布4項違法事實,裁罰81萬元(圖/記者陳明中攝)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農曆春節期間,年代旅遊一團約200多旅客的團,在越南富國島慘遭丟包,台北地檢署今(19)日證實,主動分他字案偵辦,案由為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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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傳出,有292名台灣旅客前往越南富國島遊玩時,慘遭台灣年代旅行社丟包,還被越南富國島當地旅遊業者要求,每人自掏腰包720美元(約新台幣2.25萬元)才能接續行程。

當地旅遊業者控訴,年代旅行社惡意積欠款項,在出團前僅支付不足十分之一的團款,甚至積欠航空公司的費用,才會讓當地旅遊業者不得已向團員收款。

交通部觀光署16日查出,年代旅遊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元,且富國島旅行團因積欠團費,導致旅客權益受損,即起勒令停業3個月;當晚品保協會也宣布,即起公告出會。

品保協會也表示,年代旅遊若未依規定補繳保證金150萬元,觀光署就會撤照。

在品保協會發出聲明後,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發出聲明,坦承財務困難,「無法對旅客負起賠償責任及出團責任」。

目前年代旅遊已遭觀光署勒令停業3個月,並公布4項違法事實,裁罰81萬元;品保協會認為,年代旅遊是蓄意詐欺,表明願替旅客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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