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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總處指出,相關調整費用也將溯及今年1月,待程序完備後儘速撥補給退休軍公教人員,盡力縮減物價波動對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影響。
人事總處進一步表示,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退休軍公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應予調整,調整比率應由軍公教退撫主管機關共同組成專業評估小組,綜合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後,擬具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報請考試院、行政院會同核定公告。
人事總處指出,定期退撫給與調整方式及程序均已定有法制化程序,以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2022年及2023年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已超過5%,已達法定啟動調整條件,相關主管機關正在踐行法定調整程序中,待完成行政程序後即會對外公告,並非媒體報導所稱選後無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