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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林楚茵指出,這次她提案要把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中的當選條件修改成「得票要過半」,卻忽略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也就是相對多數即當選是憲法規定的,「國民黨立委又打算違憲,當個超越憲法的立委嗎?」
林處茵直言,翁曉玲身為憲法學者,配偶還是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大法官陳春生,這樣修法提案,「要確定耶!」她說,想要修改總統當選條件,就提案修憲,而不是繞過修憲修選罷法。
林楚茵說,翁曉玲大概知道藍白未達修憲門檻,才縱身一試,或是只是想刷新聞熱度蹭流量,但不論目的為何,都不應該當一個違憲亂政的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