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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檢調搜索兒福聯盟辦公室,並將涉案社工帶回調查,搜索範圍包括辦公室及社工住家,搜扣內容包含相關文件紀錄及社工的筆電電腦和手機等電磁紀錄,全案朝偽造文書罪、過失致死罪擴大偵辦,陳姓女社工列為被告,訊後移送北檢複訊,不過移送時,女社工遭上銬的畫面,引發社會大眾質疑。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今天下午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向各界致歉。張榮興指出,上銬屬於依法執行職務,不過因為陳姓社工當時移送地檢署,被媒體拍攝到手銬外露,所以才會依照規定將會有處分,
張榮興說明,使用戒具不當部分,在於陳姓社工移送地檢署接受複訊,被媒體拍攝到有上銬到畫面,確實在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使用戒具時,除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必要之程度之,另應注意之第2項「必免公然暴露使用之戒具」,所以依規定處份偵查隊長申誡1次。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