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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健豪指出,這次兒虐事件看到國家對兒少保護事前預防不足,事後懲戒也不夠,新手爸媽要找到好保母卻沒有評鑑機制,完全靠口耳相傳,如同抽大樂透賭運氣。事後懲戒的方面,國民黨立院黨團已提出加重刑責修法,過去兒虐適用《刑法》286條,最高刑期是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兒虐致死刑期不應比普通殺人罪還輕,應同《刑法》271條的殺人罪,最高刑期為死刑。
黃健豪強調,台灣每年新生兒約十三萬人,但近年來每年竟然有超過一萬的兒童受到虐待,數字令人觸目驚心,顯示司法懲戒對這些施暴施虐者幾乎沒有起到任何嚇阻教化作用,因此國民黨提出刑法修正版本,對兒虐加重刑責,就是希望除了事前預防之外,也加重事後的懲戒,希望能有效嚇阻、遏止持續增長的虐兒事件。
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表示,原本剴剴有一個愛他的照護者,制度介入之後卻發生了悲劇,令人痛心。要檢討制度錯誤,但衛福部長薛瑞元連日來踢皮球的態度更讓人寒心,這種心態就是讓剴剴失去生命的主因。
張嘉郡認為,除了修法之外,也應該檢討為何讓這些社會工作者失去了初心與熱忱,應討論社會工作者的身心靈要如何照顧,中央與地方互相合作,避免憾事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