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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提到,備忘錄簽署後,雙方還需召開多次工作小組會議,並在我國既有開放移工從事行業範圍下,討論初期開放行業別、人數、語言與專長技能及招募引進方式等執行細節,勞動部將與相關部會共同審慎研議,在維持社會安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國人就業的前提下,視我國雇主需求與印度磋商。
勞動部表示,社會各界十分重視與印度發展合作關係,也關心台印度文化差異及適應包容等議題及準備。勞動部後續將召開諮詢會議,對於未來印度移工引進方式等重要議題,以及準備與配套措施,邀集台灣及印度專家學者、投資印度台商代表、熟悉印度的研究協會、產業及家庭雇主團體、移工團體、人力仲介團體等共同討論,廣泛蒐集社會各界意見及建議,並就不同意見或疑慮促進社會對話與釐清,各項意見將作為印度移工引進的規劃參考。
勞動部強調,增加印度移工為新來源,只是增加雇主多一個選項,並由雇主自行決定來源,不會因此擴大移工開放的行業及工作,且在就業機會以國人優先的前提下,雇主必須先在國內招募本國勞工有不足時,才能申請引進移工,不會影響國人就業、薪資及勞動條件。
勞動部表示,會採循序漸進、務實辦理的原則,妥善規劃後續工作並完成相關配套,並依立法院審查備忘錄的結果,待各項準備工作就緒後,才會依法公告印度為新增移工來源國,並由雇主依個別需求自由選擇來源,且將參考其他國家引進印度移工模式,優先以具備一定學經歷、英文能力佳的印度勞工為對象,初期採小規模試辦方式引進,定期檢視開放成效,再滾動檢討漸進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