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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善印表示,在目前現狀下台灣社會仍有殺戮,但廢除死刑,卻是在保護「強者」,讓弱者冤屈無從而申,在生命價值上難道已經不平等了嗎?難道不是特別重視剽悍之人的人權?第二,關於死刑的威嚇力而言,長期觀察而言,確實沒有威嚇性,因為殺人的的原因多元,如以竊盜罪來看,這20年來被判刑的數約3萬5千人,沒有下降,那是否要廢除竊盜罪?顯然不可能。
鄭善印認為,死刑就是一個「規範」,即然有規範就該全體共同來守護,如同日本,同樣為了死刑存廢問題有不斷地討論,但鄭善印認為日本是有在傾聽民意,他表示「日本每2、3年就進行一次死刑存廢民調,當民意有共識,才要正視去討論這個問題。」台灣看起來在死刑存廢的問題,不如同鄰近的日本,「只因為幾個空洞但具有死刑違憲的立基點,就想廢死,這會造成社會的動盪」,鄭善印也說應以公投回應。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委任律師陳淑貞也表示,經過調查,高達96%以上的被害人家屬反對廢死,國家既然有死刑存在,就應該執行,否則如何保障被害人權利,死囚在監長年持續等待執行,也是一種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