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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提案內容指出,台灣近年發生多起性侵、誘拐、性侵殺人案件,但是在台灣法律和法官的判決下這些罪犯很多依然生活在我們周遭,因此要求立定類似美國性犯罪者資訊公開法,也就是俗稱的《梅根法案》。希望台灣能參照美國法律,建立性罪犯和騷擾兒童罪犯的檔案,並規定各州必須知會有性侵前科者入住的社區,將有性侵兒童前科者的個人資料公開在網際網路上,供民眾查詢及事先採取保護措施。
截至撰稿時間為止,該提案已經有5043人附議,達到附議成功門檻,相關機關單位必須於明年前1月2日回應。根據該份提案附議者居住地統計,新北市提案人口佔最大宗,共有1019人附議,接著則由台中市753人、高雄市627人、台北市576人排名在後。
該提案也吸引許多持正反兩面意見的網友討論,支持公開性犯罪者資訊的網友認為「犯罪最難的是第一次,犯罪後的再犯機率會比他人高」,更強調公布這些犯罪者的資訊是必要的,不只可以防範其再犯的可能,還可以嚇阻其他企圖犯下罪行的人,因為其罪行會被大眾所知曉;反對方則擔心公開加害者資訊同時受害者資訊也會間接被公開,也希望不要因為對犯罪者犯後有更大程度的懲罰(被公開個資等),導致失業或排擠效應釀成更多社會問題。(編輯:楊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