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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該航班為 6 月 14 日華航 CI202 浦東-松山航班,機身編號 B-18302 ,當時機上有約 80 名乘客及機組員,落地時因故障,由駕駛以人工剎車進行減速,最後停在跑道末端約 9.1 公尺,並由拖車將飛機拖離跑道。
民航局建議, A330 機型航機派遣前,如目的地機場如預報為雨天濕滑跑道,應考量前項不預期狀況影響航機落地性能之因應措施。駕駛員於在空時,對雨天濕滑跑道進場前之落地性能之計算,應將遭遇前項狀況及使用人工剎車所需停機之距離亦列入試算;如有落地距離不足之疑慮時,應考慮轉降其他備用機場。
民航局說,航空公司應加強駕駛員有關於雨天濕滑跑道落地時操作注意事項,提高警覺並加強對機載減速系統之功能運作監控,如遭遇自動減速系統失效,須立即反應並轉換為備用或人工方式進行減速操控。國籍航空所屬空中巴士航機,有類似飛控電腦及減速裝置之機型,得參照公告辦理以維飛安。
對此,華航回應,將依民航局公告建議內容進行風險評估並採取減緩措施,避免潛在安全風險事件的發生。
長榮航空表示,目前沒有類似情況發生,在獲悉此案例後即於第一時間向 Airbus (空中巴士)詢問,請其儘速告知後續必要之作為,並提供 A330 機隊飛行組員知悉。在接獲民航局之飛安公告後,經檢視現行作業政策及程序,均符合飛安公告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