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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說,我過去4年減4成的生煤,還有固定、移動的汙染源,全面性的來推動,解決空汙是一個複選題,不是只是中火,中火也確實有過很多的努力跟改善,因此我覺得不應該把他過度的去政治化,應該要拿出具體的辦法,讓社會看到。
林佳龍也指出,像莊秉潔教授所講的,盧市長應該要訂一個改善空汙的目標跟時程表,很多東西都是操之在己,過去很多油跟燃煤的工廠,在我們的推動之下,也改回來用天然氣,這個改善的幅度甚至加起來還大於中火減煤、減汙的程度,這個問題演變成一個法律戰,大家都拿我過去推動的自治條例來討論,我要說一句公道話,我當時制訂台中市生煤管制執行條例,是不抵觸中央的空汙法,地方不能逕行違反中央規定的裁罰,現在把他變成誰違法的問題!法律不是誰說了算,法律是由有權的機關來做裁判跟解釋,如果陷入各說各話,受害的是所有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