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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牙醫遭查獲後,對犯行坦承不諱,已經嘉義地方法院判刑確定,犯罪所得50萬元亦宣告沒收,衛生局表示,「密醫」在台灣存在已久,過去時有所聞,部分原因可能是在地就近之便、正規牙科醫療費用考量、等候時間過久及民眾對正確就醫觀念不足。
衛生局指出,108年移送8件密醫案件至檢調偵辦,1件現場查獲,本年度移送4件,1件現場查獲;依據醫師法未取得醫師資格者,擅自為民眾提供醫療服務之行為,已違反醫師法第28條之規定,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金。
衛生局代理局長趙紋華呼籲,民眾有牙齒問題或製作假牙請找合格牙醫師,勿選擇密牙醫,以免器械消毒不完全,增加各項傳染病風險(如C肝)而傷身,並可能衍生醫療糾紛事件而傷錢;就醫時請確認有縣市政府核發之開(執)業執照、醫師證書及醫師是否親自看診等,若有相關疑問,可向各縣市衛生局檢舉或查詢,以免造成生命健康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