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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表示,有鑑於危害學生安全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對象為不特定人,且事前無明顯徵兆,易引起社會恐慌,為加強宣導學生上下學安全,除提醒學生提高警覺性之外,有必要增加學生相關安全防護設備,遇有突發狀況時,得以及時反應,並立即尋求校、警等相關單位協助,確實守護學生上下學之安全。
縣府指出,在緊急危害校園安全事件的處理上,縣府教育處、警察局包含少年警察隊、各分局以及宜蘭學生校外生活委員會等單位,於事件發生時應立即建立合作模式,宜蘭縣各學校的校長與轄區分局長、各學校的學務主任與各轄區派出所主管建立聯繫管道,隨時保持聯繫,相互通報訊息,迅速揭露事件相關資訊,以維護社會安寧。
縣府表示,除了相互配合的合作模式之外,縣警察局也已要求各分駐派出所落實各項攻勢勤務之執行,加強公共場所包括:公園、公廁、巷道等治安死角的巡守勤務,提高見警率;另外,也加強盤查登記,勤務中盤查發現相關犯罪前科者,除加強記錄其相關資訊,也瞭解其同行群聚圈,瓦解潛在犯意,達成嚇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