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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6家中國廠牌設備為:
華為(智慧型手機丶平板電腦及無線網路分享器等),計有52個政府機關學校採用,數量為259套。深圳大疆創新科技(無人機)計132套,有33個政府機關學校採用。普聯技術公司(無線路由器丶網路交換器等)109套丶31個政府機關學校採購。
廣東歐加控股/廣東行動通訊(智慧手機丶行動電話等)73套丶30個政府機關學校採用。小米集團(智慧手機丶平板電腦及虛擬實境設備等)47套丶17個政府機關學校採用。浙江大華技術(影像攝錄設備)20套丶12個政府機關學校採用。
行政院表示,對於已使用中國大陸資通訊設備的政府機關,行政院將持續透過安全稽核丶提升資安產業自主能量丶優先採購國產品及加強宣導等措施,促使政府機關儘速汰除及更新相關資通訊設備,另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早在2010年3月就發函各機關,如認廠商供應設備的原產地為中國,有影響國安資安或機敏資訊外洩之虞者,可在招標文件中明定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