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現役軍人假冒陸軍上校 騎車闖中正預校判罰金

▲曾姓男子假冒上校欲闖入中正預校,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官銜移送法辦。(圖/記者郭凱杰翻攝,2018.12.10)
▲曾姓男子假冒上校欲闖入中正預校,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官銜移送法辦。(圖/記者郭凱杰翻攝,2018.12.10)

記者郭凱杰 / 高雄報導

今年5月間,54歲曾姓男子穿陸軍上校官銜軍服,騎機車欲闖入中正預校,聲稱要找校長辦「校友會」,經校方勤務隊驗證身份後,發現曾男冒用軍人身分,是「冒牌貨」,立即通報高雄憲兵隊究辦,高雄地院一審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官銜,判罰新臺幣4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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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曾姓男子並非現役軍人,卻從軍用品店購入陸軍軍便服,還掛三朵梅花的上校官銜,今年5月2日公然穿著軍服到鳳山區中正預校,聲稱「找校長辦校友會」,當場被拆穿並送辦。判決指出,領有身障手冊的曾姓男子(54歲),明知自己不具備軍人身分,先在鳳山區軍用品店買到陸軍軍便服1套,並掛有政戰兵科、上校官銜徽章,今年5月2日下午4點半,公然穿上軍便服,騎機車到中正預校大門口,還稱要找中正預校校長辦校友會,校方勤務隊的上士檢查後,馬上發現曾冒用身分,通報高雄憲兵隊處理。

高雄地院審理時,曾男經傳喚未到庭應訊。惟查,曾男警詢時坦承不諱,並有被告穿著軍服之照片等在卷可稽,依觸犯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官銜將他論罪科刑,但審酌曾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說認罪,僅判罰新臺幣4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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