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高鐵耍特權還譙三字經 佳和董座鞠躬道歉

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翁茂鍾(圖)前年因補高鐵票譙列車長三字經挨告,一審判罰新台幣1萬元;翁茂鍾2日在二審當庭向列車長鞠躬道歉,感嘆各界批評造成名譽受損為最大懲罰。二審訂3月30日宣判。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6年3月2日
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翁茂鍾(圖)前年因補高鐵票譙列車長三字經挨告,一審判罰新台幣1萬元;翁茂鍾2日在二審當庭向列車長鞠躬道歉,感嘆各界批評造成名譽受損為最大懲罰。二審訂3月30日宣判。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6年3月2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紡織名人翁茂鍾前年搭乘高鐵時,與列車長因升等補票等問題引發口角,當時翁不僅仗著自己是「高鐵CEO的朋友」耍特權,甚至還譙列車長三字經,事後挨告。案經一審,翁被判罰新台幣1萬元;高院今天(2日)開庭,翁當庭向列車長鞠躬道歉,並表示來自各界的批評,已造成他名譽受損,是最大的懲罰。二審將於本月30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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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間,台南知名紡織上市公司「佳和實業」的董事長翁茂鍾,遭爆於台北搭高鐵南下時,不僅打著自己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朋友」的名號耍特權、要求升等,之後還因不滿要補差價,竟用三字經辱罵列車長,事後挨告。

桃園地院一審依公然侮辱罪,判翁茂鍾罰金新台幣1萬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時,翁仍然堅持自己無罪,辯稱三字經只是他的口頭禪,並無侮辱之意;不過他仍當庭向列車長道歉。翁茂鍾表示,這個事件經過媒體大肆報導,讓他被各界批評,名譽嚴重受損,這已是對他最大的懲罰。審判長諭知全案辯結,本月30日將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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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