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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大學生與研究生在約會時,若對方肢體接觸感到不舒服時,約6成會以「靜觀其變,找機會離開現場」回應,約57%受訪者也表示「嘗試閃躲,但不直接說出來,以免破壞關係」,約有20%「有點被嚇到,不知道該怎麼反應」。
張妙如說,在社工經驗發現,性侵害被害人很多人說不出口,但不代表同意性行為,因此力推「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觀念。
北市家防中心主任陳淑娟則說明北市每年服務超過700件性侵害案件的被害人,其中與加害人有90%以上為熟識者,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已實施20年,該法第7條明定學校及各公、私立等組織,應定期舉辦性侵害防治教育訓練。
不過,受訪者中,竟高達75%的人不清楚學校是否有主動安排約會性侵害防治課程,顯示大學校園的約會性侵防治明顯不足。陳淑娟強調,未來會建議學校及各單位得用電影或短片搭配映後座談等較能增加學習興趣之方式,達到教育宣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