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狠殺女童 龔重安「可回歸社會」獲免死定讞

士林地檢署偵辦女童割喉案15日偵結,依殺人罪起訴被告龔重安(前左),並向法院請求最嚴厲之刑(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檔案照片)中央社 104年7月15日
士林地檢署偵辦女童割喉案15日偵結,依殺人罪起訴被告龔重安(前左),並向法院請求最嚴厲之刑(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檔案照片)中央社 104年7月15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發生於2015年間、震驚社會的北投女童割喉一案,凶嫌龔重安日前遭台灣高等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今(3)日遭到駁回,龔嫌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這起駭人的女童割喉案,發生於2015年5月29日間。龔嫌當時在吸食毒品之後,持水果刀闖入位於台北市北投區的文化國小內,並在女廁中將落單的8歲劉姓女童給殘忍割喉殺害。這起隨機的殺人案件,爆發後引發全台震撼,家長們更是人心惶惶。

案經一審,龔嫌遭認定罹患了思覺失調症,因此獲判無期徒刑、逃過一死;隨後全案上訴至高院,龔男卻數度當庭強調自己「根本沒病」,還不斷要求法官判自己死刑。

對此高院則表示,龔嫌隨機殘殺女童,手段極為殘忍,危害社會治安至深且鉅,就算自首仍不宜減刑;然而根據專業鑑定,若經過專業的治療,龔嫌將有可能「獲得治癒、甚至復歸社會」,因此仍判處其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今天上午,最高法院維持二審之判決。全案定讞。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