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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一審,龔嫌遭認定罹患了思覺失調症,因此獲判無期徒刑、逃過一死;隨後全案上訴至高院,龔男卻數度當庭強調自己「根本沒病」,還不斷要求法官判自己死刑。
對此高院則表示,龔嫌隨機殘殺女童,手段極為殘忍,危害社會治安至深且鉅,就算自首仍不宜減刑;然而根據專業鑑定,若經過專業的治療,龔嫌將有可能「獲得治癒、甚至復歸社會」,因此仍判處其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今天上午,最高法院維持二審之判決。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