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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主管表示,女社工領取的新台幣36萬元,包括育嬰津貼、103年在職的年終獎金、考績獎金及105年復職1個半月的薪資。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鄭妙君也說,這名女社工公務年資10年,連續請假主因是家中確實有未滿一歲幼兒及生病的婆婆需要照顧,請假期間未擔任主管職務。
她表示,女社工103年8月間為照顧未滿一歲幼兒,申請育嬰假;因育嬰假是政府鼓勵生育的政策,依規定機關不得拒絕。女社工復職後,又因婆婆長期生病需人照料,才申請侍親假;育嬰假及侍親假都是留職停薪,除育嬰假前6個月依規定發給育兒津貼外,其餘時間無薪資。
鄭妙君表示,女社工長期請假照顧長輩及生育子女,雖是合法權利,但社會局仍感不妥,曾懇談及勸說,但女社工考量家庭照顧壓力,堅持申請,依法辦理。106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