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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結果發現,「肉鬆麵包」(聖瑪莉亞東醫院店)、「肉鬆麵包」(板橋益堂烘焙坊)及「肉鬆吐司」(麥味登土城連鎖店)主要油種為大豆油,未測到動物油成分,消基會懷疑,其肉鬆可能不是肉品原料製成。
此外,「肉鬆吐司」(呷尚宝)及「肉鬆」(廣合興食品)在主要油種豬油外,尚測到雞油,其來源不清楚。至於3款素肉鬆皆未測到動物油成分,其肉鬆未用到肉品原料製成。
而在粗蛋白質含量測試中,則有5件不符合 CNS 15144 「乾燥肉品」品質規範,其中5件蛋白質含量不足,分別是「嬰兒肉鬆」(一品園)、「肉鬆吐司」(麥味登)、「肉鬆吐司」(呷尚宝)及「肉鬆」(廣合興食品)以及「豬肉脯」(一品園)。
消基會質疑,國家標準 CNS 15144 「乾燥肉品」規範中,對肉酥及肉絨的定義、成分比例等項目均有規範,雖有類似食品身分標準的功能,但國家標準為自願性遵守,並無強制性,管理效果有限。消基會建議政府,部分商品品質不符合國家標準,相關單位應進行抽查,保障消費者權益。此外,針對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應優先研議其「食品身分」制度,強化標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