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酒後大玩3P激戰兩男 醒來竟控意識不清遭性侵

▲林男性侵女友後獲得諒解,並結為夫妻。法官考量後輕判。(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林男性侵女友後獲得諒解,並結為夫妻。法官考量後輕判。(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某知名制服店一名酒店小姐去年陪客人喝開後,與莊姓酒客、陳姓酒店幹部到旅館開房間大玩3P,沒想到酒醒後卻控告遭兩男性侵。但台北地檢署調閱旅館監視器畫面發現,當日三人互動親暱,且酒店小姐事後還與莊男有短暫交往,不像遭遇過性侵,因此認定兩男罪證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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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小姐指控,莊男至店內消費時也找來相識10多年好友陳男,三人一同飲酒作樂,之後兩人見她已酒醉不醒便邀她至附近旅館續攤,在不顧她意見之下先後與她發生性關係,陳男更在完事後另帶她至其他賓館開房,因此怒告兩人乘機性交等罪。

莊男到案後否認此事,反指酒店小姐當日相當熱情,又是熱吻又是愛撫,加上酒精催化讓雙方都燃起慾火,才邀酒店小姐至旅館續攤,進房後將對方衣物脫去時也不見她反抗。陳男也說,當日酒店小姐與莊男互動親密,意識清醒還自行向酒店請假去續攤,三人抵達旅館後,酒店小姐更主動表示願與莊男發生性關係,他見狀後才要求酒店小姐替他服務、發生性關係,事後因莊男酒醉無法開車,他便請酒店小姐陪他至另一家賓館休息。

對此,酒店經理與旅館值班人員都表示,當日該名酒店小姐精神狀況正常且可自行走路,檢察官也發現,酒店小姐當日與兩男都曾有過親暱行為,事發後也曾與莊男交往過一段時間,為此認定酒店小姐並未遭性侵,兩男罪證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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