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對馬稠後園區的質疑 嘉縣府反駁

▲嘉義縣政府對自力興辦馬稠後產業園區後期開發表示,迄無費用支出與違反任何行政程序的問題。(圖/記者陳鐘聲攝 , 2017.11.03)
▲嘉義縣政府對自力興辦馬稠後產業園區後期開發表示,迄無費用支出與違反任何行政程序的問題。(圖/記者陳鐘聲攝 , 2017.11.03)

記者陳鐘聲/嘉義報導

立委陳明文1日在立法院審查經濟部預算時,質疑台糖公司對嘉義縣政府開發馬稠後產業園區二期土地合作方式尚未定案,營建署也尚未審定「二期開發變更計畫及細部計畫」,縣府卻已經完成開發商的遴選與專案管理公司(PCM)的招標,浪費公帑,也有違反行政程序的問題。嘉義縣政府提出事實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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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表示,縣府自力興辦馬稠後產業園區後期開發,已依產業創新條例及產業園區委託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管理辦法,公開徵求開發總顧問(PCM),因開發進度還未符合規定要件,所以縣府尚未撥付服務費,開發商甄選也還沒簽約,没有費用支出與違反任何行政程序的問題,縣府每一分錢都會花在刀口上,請民眾放心。

嘉義縣政府指出,馬稠後產業園區第一期開發33筆,可作為工廠使用的生產事業用地59.03公頃全部完售,但廠商需地殷切,縣府為協助解決產業缺地問題,串聯一期園區打造嘉義海線最大產業聚落,帶動經濟發展與創造就業機會,積極推動後期園區開發案,預計107年可取得開發許可。

縣府經濟發展處說明,依產業創新條例及產業園區委託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管理辦法規定,縣府得擇需要委託開發業務內容載明在公告徵求開發商文件,公開徵求開發商辦理委託開發業務,而非以土地是否取得,以及水、電供是否已確認為徵求要件,臺中市神岡豐洲科技工業園區二期土地開發案及太平產業園區開發案、屏東縣六塊厝產業園區、南投縣地方特色產業微型園區,均先依採購法規定委託顧問公司擔任園區開發總顧問(PCM),從報編到開發都委託執行,以協助機關審查與辦理開發商甄選等相關業務。

經發處強調,為避免增加過多支出,縣府與(PCM)訂有費用撥付契約,需條件符合才能撥付費用,縣府迄今未撥付(PCM)服務費用,開發商甄選部份因尚未簽約,也無費用支出;馬稠後後期園區343公頃,其中台糖土地335.7公頃,公有土地6公頃,其餘為私人土地,可創造800億以上年產值及20,000個就業機會。馬稠後一期及後期園區完成開發後,出外打拼的嘉義子弟都能回到家鄉,兌現張花冠縣長產業新時代目標,實現三代同堂吃晚餐,在嘉好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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