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聯貸案延燒 公股管理欠妥?財部:公股聯貸無須報部

▲針對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降低我國對進口車的關稅」,財政部回應,相較於全球前10大汽車生產國,我國關稅稅率仍較印度、巴西、墨西哥及泰國等低,現階段無調降進口車關稅稅率的規畫。(圖/NOWnews資料照)
▲針對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降低我國對進口車的關稅」,財政部回應,相較於全球前10大汽車生產國,我國關稅稅率仍較印度、巴西、墨西哥及泰國等低,現階段無調降進口車關稅稅率的規畫。(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獵雷艦慶富聯貸案持續延燒,行政院調查報告認為,主辦行第一銀行在徵信、授信與貸後管理部分有5大缺失,掌管公股銀行的財政部也挨批,被認為管理欠妥,對此,財政部7日強調,公股銀行辦理客戶授信及聯貸案均不須報財政部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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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調查報告指出,一銀在聯貸案有5大缺失,包括第一,一銀沒有確實評估慶富資金缺口與還款能力;第二,聯貸合約規定,慶富須於 2017 年前增資 40 億元,一銀沒有要求慶富提增資計畫,使得部分增資款項來自一銀自身額外貸款(共10.5億元);第三,一銀沒有確實評估慶富的造艦履約能力;第四,一銀沒有確認慶富採購供應商無法根據「國防部訂購軍品契約」及「獵雷艦採購契約附加條款」相關規定辦理;第五,一銀未查證相關交易的真實性就撥款。

也由於一銀在慶富聯貸案上被認為有多項缺失,不僅第一金控暨一銀董事長蔡慶年因此下台,身為公股管理機關的財政部也挨批管理欠妥。不過,財政部7日指出,依銀行法第 48 條第2項規定,銀行對於客戶的存款、放款或匯款等有關資料,除4種情況之外,應保守秘密,包括一、法律另有規定;二、對同一客戶逾期債權已轉銷呆帳者,累計轉銷呆帳金額超過新台幣5千萬元,或貸放後半年內發生逾期累計轉銷呆帳金額達新台幣3千萬元以上,其轉銷呆帳資料。

三、依銀行法第 125 條之2、第 125 條之3或第 127 條之1規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的案件,與其有關的逾期放款或催收款資料;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的情形。因此,財政部說,公股銀行辦理客戶授信及聯貸案均不須報財政部知悉。

財政部強調,公股銀行承作授信業務,屬公司業務營運的自主經營事項,由各公股銀行依據金融監理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衡酌專業領域,本於權責及公司治理原則辦理,而財政部為股權管理機關,均尊重銀行依授信原則審核貸款案件的處理,財政部無實質介入公股銀行授信業務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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