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中國大陸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將於11月28日對李明哲案進行公開宣判。對此,陸委會已於11月24日緊急聯繫國台辦,並由海基會通知海協會,希望陸方給予家屬旁聽審判外,基於人道親情考量,並應儘速協調有關部門,讓家屬探視李明哲,另政府也規畫海基會指派相關人員陪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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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表示,李明哲3月19日自澳門進入中國大陸遭陸方限制人身自由,迄今已251天。陸委會認為,李明哲基於對中國大陸社會公益與未來發展的關心,和中國大陸友人交流台灣民主發展的經驗,並未危害中國大陸的安全與安定。

陸委會強調,台灣社會高度重視李明哲的人身安全與自由,國內外各界也廣為關注本案的發展,陸方對本案的處置,攸關兩岸關係發展及中國大陸的國際形象,陸委會呼籲,針對即將進行的宣判,陸方能作出符合普世價值及人權潮流之合理處置,妥適回應李明哲家屬及台灣各界對本案的關心與期待。

陸委會說,政府處理本案立場,始終秉持在維護國家尊嚴的前提下,確保李明哲的安全,盡一切力量讓他早日平安返台。政府將繼續努力,與家屬及各界共同合作,早日完成此項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