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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公布的中獎清冊,千萬元特別獎開出 15 張,其中從超商開出的只有 3 張,相對較少,在金額部分,有7張都在 100 元以下,包括在台中市全家花 10 元買報紙,還有在台中市統一超商 25 元購買紫米燕麥糙米漿、桃園縣統一超商 28 元買 PH9.0 鹼性離子水,也有人在屏東市 50 嵐花 25 元買大杯四季春茶、在台南市大潤發用 68 元台灣冬瓜及香蕉及在台北市 tartine 唐緹 78 元買波蘿土司。
另外,也有人在露天市集支付廣告服務費 160 元,而中得千萬大獎,還有4張千萬中獎發票消費額超過千元,包括在新北市瑞芳中油、新北市泰山全國加油站各花 1032 元及 1083 元加油,也有在新竹市大潤發花 1480 元買食材、在台中市東勢全聯 1320 元購買食品。
至於 9-10 月期統一發票 200 萬元特獎也開出 13 張,有7張消費金額在 100 元以下,其中最少的是在桃園市平鎮區的統一超商拿商品折價券加5元買了1杯熱拿鐵,還有在桃園市八德區全家繳交學雜費支付6元手續費中 200 萬元。
值得注的是,這次首次有補習班開立的發票中大獎,是由台北市士林區歐博語文短期補習班開出的1張2萬7千元的英文學習課程發票中了 200 萬元特獎。財政部賦稅署長李慶華表示,明年起公司型態的補習班須繳納營業稅,獨資個人名義設立的補習班,如果未向教育部立案者也需課營業稅,並開立統一發票,但其實現在就已有補習班開立統一發票。
財政部也提醒,幸運中獎民眾,從 12 月6日起即可領獎,期限至明年3月5日止。另外,7-8 月期開出的 11 張統一發票千萬元特別獎,仍有3張未兌領,中獎民眾也務必於明年1月5日前領獎,以免成為過路財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