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用身心障礙人力 讓企業更有力

▲縣府表揚績優單位,取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縣議會、台糖北港量販店等4家單位。(圖/記者洪佳伶翻攝 , 2017.12.21)
▲縣府表揚績優單位,取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縣議會、台糖北港量販店等4家單位。(圖/記者洪佳伶翻攝 , 2017.12.21)

記者洪佳伶/雲林報導

為鼓勵縣公、私立機關(構) 多雇用身心障礙者,縣府8日假劍湖山王子飯店進行績優單位表揚,本年度經評比獲選者,計有取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縣議會、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北港量販店等4家單位,該4家單位除依法進用身心障礙者外,難能可貴的是上述廠商皆超額晉用多名身心障礙者,足為楷模。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縣轄內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需進用身心障礙者之義務單位共計307家,其中符合獎勵資格者共計161家,公立機關(構)佔有57家,私立機關(構)占有104家,共造就1,770名身心障礙者就業。

雲林縣政府為鼓勵企業多進身心障礙者,特訂定「鼓勵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單位表揚獎勵計畫」,並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公立單位每34人需進用1名身心障礙者員工,且不得低於員工總數百分之三;私立單位每67人需進用1名身心障礙者員工,且不得低於員工總數百分之一為其計算基準,並以公、私立單位績優之前三名辦理表揚。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