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理沙盒研商〉金融科技業聚焦3大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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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 (9) 日召開金融監理沙盒授權子法公聽會,希望聚集業者意見,趕在 5 月前能將子法拍板定案,開放業者申請進入沙盒實驗,其中,金融科技業者主要聚焦在預審機制、跨部會溝通、審查委員利益迴避 3 項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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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金融科技發展,我國已制定全球首部金融監理沙盒法律「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俗稱金融監理沙盒條例),根據金管會規劃,相關子法預計 4 月底生效,5 月開放業者申請進入金融監理沙盒實驗,預估首年會有 10 件申請案。

金融科技業者建議預審機制期間是否進一步縮短,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不管有沒有預審機制,依規定申請進入創新實驗案件須在 60 天內准駁,金管會希望透過申請前的輔導機制,預先說明創新商品跟服務模式,就可以讓主管機關先判斷,這樣一來案件的預審期間可以比 60 天更短。

跨部會溝通部分,顧立雄表示,會有諮詢會議的機制,加入的有央行、NCC、金融評議中心等,如果實驗涉及其他部會,也可透過諮詢會議,先請大家表示意見。

此外,金融科技業者也提出希望公開審查委員專業跟經歷,並要求在 3 年實驗期間做到利益迴避。顧立雄回應,這牽涉到金融科技人才有多少,不然專家學者找了半天,出席費才 2500 元,還要看書面、審查也要一整天,如果 3 年會造成找不到專家學者來審查,就要朝比較實際的觀點來設計可行的方案。

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理事長楊瑞芬則建議,將「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草案」中的監督管理改為輔導管理,並且將「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運作辦法草案」中的審查委員利益迴避期,從 1 年改至 3 年。

顧立雄表示,這牽涉到金融科技人才有多少,首先找來專家、學者做審查委員,已經是無給職,只有出席費 2500 元,如果還要拉他們進來做輔導,還要利益迴避 3 年,如同「做公益」,恐怕會造成找不到專家學者願意來審查。

顧立雄強調,不希望有找不到足夠人才的狀況,當然基本的利益迴避一定要有,但是增加到 3 年,擔憂會造成沒有足夠的人才庫,因此還是會往比較實際、可行的方式來設計。

顧立雄在會後認為,業者提出的意見沒有太大問題,將會先預告法案,預告期間可以再收集業者意見,但不希望讓預告時程受影響,力拚相關子法 4 月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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