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軍事動作純熟 伏匍前進摸錢監視器全都錄

▲男子伏匍偷錢被拍攝。(圖/警方提供攝, 2018.3.2\\)
▲男子伏匍偷錢被拍攝。(圖/警方提供攝, 2018.3.2\\)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24歲楊姓男子,(1)日晚間因一時貪念,在龍井區新興路某家超商內守株待兔觀察店員忙碌情形,趁店員到店外掃地時竟伏匍前進到櫃台內,神不知鬼不覺竊取100元紙鈔1疊計新台幣1萬元,烏日警方受理後積極追查,發現楊嫌涉嫌重大,經通知前來說明,坦承偷竊不諱,惟自稱因近期失業沒錢,且兒子剛出生即將滿月才出此下策,烏日警方調查完畢依竊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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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嫌向警方表示,他當時因為與妻子離異,兒子又剛出生即將滿月,需要很多金錢花費,又失業目前待業中,在超商買東西時發現該超商生意很好,裡面現金應該很多,臨時起意,在超商內觀察1陣子,趁超商店員離開櫃台時,立即伏匍前進潛到櫃台1把抓起收銀機內的百元紙鈔1疊,得手後未被店員發現,隨即走出超商,想說不會被發現,沒想到卻被監視器錄得一清二楚,警察也沒多久就找上門來了,他只好俯首認罪,真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歹路不可」。

▲男子伏匍偷錢被拍攝。(圖/警方提供攝, 2018.3.2)

警方調查發現,24歲的楊嫌有多次毒品前科,1日晚間因當天進入超商購物,發現店員裡裡外外忙得不可開交,認為有機可乘,一個人在超商內觀察將近1個小時,才發現超商店員到外面去打掃機會,身子蹲低於櫃台,讓店員看不到並伏匍前進到收銀機前1手抓起1疊鈔票,得手後匆忙離開超商,騎機車揚長而去。店家清點發現金錢短少,報警處理,警方積極查辦,發現上情,雖然同情楊嫌境遇,警方調查完畢後仍依竊盜罪嫌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應妥善保管自身財務,做好防竊措施,避免宵小有機可趁,同時奉勸宵小勿輕舉妄動,小心難逃警方法眼。警方取締各種犯罪的力度不會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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