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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 月 6 日當天台指選擇權瞬間出現買賣權全部拉到漲停、和跌停價位的現象,造成保證金不足,導致期貨商強制平倉砍單,許多投資人幾乎都平倉在最差價格,不僅沒賺還賠錢,蒙受鉅額虧損。
數十名期貨交易人今天到金管會證期局陳情,受害投資人質疑,選擇權是賭加權指數漲跌,買賣權分別代表多空 2 方,加權指數能在同 1 分鐘、同 1 秒鐘發生漲停板與跌停板 2 個價位嗎?
受害投資人認為,當天期貨商沒有發揮造市功能,期交所無法推卸責任,風險預告書也沒有明確指出,市場發生價格異常情況會同時出現買、賣權都「漲停」的情況。
受災投資人所集結的自救會今天先行到證期局抗議,下一步將向投保中心申請調處,並考慮依照《消保法》第 28 條對期交所提告,且將向期交所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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