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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陳男殺人、棄屍地點都在台灣,雖然他坦承犯行,但香港警方目前只能依竊盜罪和處理贓物罪起訴,若之後無法舉證陳男在香港就預謀犯案,香港律政司也很難以殺人罪將他起訴。
有香港律師透露,因台港間並無引渡條約,陳男在台殺人,台灣無法引渡嫌犯來台受審,香港也只能依現有罪名將他起訴,加上香港在 1993 年就已廢除死刑,因此就算找到證據將陳男定罪,最高刑罰也是終身監禁。
對此,許多香港網友氣憤不已,更有人希望能把陳男交由台灣審判,但台灣網友則認為「其實在台灣判最後也很有可能無罪」、「殺一個人台灣也不會判死刑啦」、「到時候在台灣坐牢,一個沒貢獻過台灣的人,何必要花錢養他」;也有網友認為不論如何,來台犯罪的行為必須要嚇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