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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 3 天後,男子拿著急診單據跟寫有「左側足部擦傷」、「經診治後離院,宜休息三日」的診斷證明向店家求償,並表示自己是某美式賣場的員工,月薪 6 萬元,但因受傷需要在家休息 3 天,向店家求償 3 天日薪共 6000 元和急診費用 1000 元,還強調自己腳痛到無法著地,休息 3 天根本不夠,但不想跟店家獅子大開口,所以只要求賠償 3 天薪水。
然而業者從監視器畫面發現,該名男子走路正常,不像是傷到無法走路的樣子,加上只是「擦傷」就得休息 3 天也讓人相當傻眼,因此將過程 po 網,詢問網友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網友們看完後則質疑男子意圖,紛紛留言表示「擦傷要掛急診還要休息三天哦?」、「哪個賣場這麼好月薪六萬,我也想去」、「紙糊的嗎?擦傷休息 3 天」、「請他證明是你們的桌子弄傷他的」;也有人建議店家直接報警處理,「不可以私了,報警,不然以後這種錢會花不完」、「先請他提出薪資證明、服務證明、出勤證明,剩下的我們上警察局再說」。
▲男子拿出的診斷證明寫著「左側足部擦傷」、「經診治後離院,宜休息三日」。(圖/翻攝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