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朋友趕出門 忿而縱火宣稱在做法事

▲縱火男子被警方逮捕時竟稱只是做法事。(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 2018.06.13\\)
▲縱火男子被警方逮捕時竟稱只是做法事。(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 2018.06.13\\)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台中市南區一名黃姓男子, 12 日凌晨遭朋友趕出租屋處,一時氣憤持線香及金紙,至友人家門前焚燒並投入鐵捲門中,被民眾發現報警,警方趕到現場循線將酒醉男子當場逮捕,男子卻辯稱是做法事祈求平安,所幸屋內無可燃物質,沒有釀成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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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警員陳森源、曾光裕 12 日下午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於復興路旁有一男子疑似放火,警力立即火速趕往,抵達後報案民眾指稱該酒醉男子在騎樓處鬼吼鬼叫並點火燒東西,而且將已燃物從鐵捲門之信箱口投入,造成屋內散發火光,幸好一會兒後火光自滅。

警方立刻驅車將男子攔截盤查,黃姓男子( 52 年次)辯稱僅有燒香火做法事;警方帶男子返回現場連繫住戶開門後,赫然發現屋內地板有線香及燒毀之紙張灰燼。蔡姓女子表示因與黃姓男子發生爭執,將其趕出租屋處,不敢置信友人竟如此魯莽。黃姓男子酒醒後表示相當自責,因一時氣憤才藉故搗亂並不是真心要放火燒屋,警方依法蒐集現場人證、物證後,依公共危險罪將黃姓男子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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