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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男表示,他當晚雖在友人陪同下前往,但因迫於對方人多勢眾,最後是請家人將家中保險箱現金帶去現場,在交付現金約1000多萬元後才離去。
向警方報案後,廖男隨後又到台北地檢署申告。
大安分局經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多日抽絲剝繭、釐清相關案情後,於6月11、12日兵分五路到各地執行拘提、搜索,並查緝到黃男、陳男、邱男及袁男等4名犯嫌到案。
4人到案後都坦承是受託處理糾紛,配合友人到場聲援,但否認有逼迫情事。
全案詢後依涉嫌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同時持續追查在逃共犯。(編輯:梁君棣)10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