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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批評,針對救國團認定為附隨組織,國民黨至少參與過兩次說明會,相關的物證說法也都非常明確;而依據黨產條例附隨組織定義,要有金錢或人員指派的直接影響力,但國民黨與救國團並無這樣的關聯,故救國團與國民黨並無任何附屬、隸屬、從屬等關係。
洪孟楷說,把救國團認定為附隨組織後再收歸國有,日前才由最高行駁回抗告並且申請釋憲中,這就說明了黨產會有違憲亂紀的事實。應該先確認大法官釋憲後才能繼續執行,黨產會顯然不把大法官及憲法放在眼裡。這樣的黨產會實在令人感到無法接受。
洪孟楷指出,29頁的黨產會說明處分書,就是想以歷史事件及模糊空間來混淆視聽,重點在凍結並之後能占據私人資產,這樣把國家公器當成政治追殺工具,絕對令人無法認同,我們支持任何被此條例侵犯到權力的組織、個人採取相關司法訴訟,以保障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