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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扣疑似詐騙贓款新台幣135萬5,400元、點鈔機及相關存匯款單據等證物。(圖/記者郭凱杰翻攝,2018.10.05)
經初步清查,該詐騙集團利用地下匯兌的方式將所詐騙款項匯款至42個帳戶,共64筆,總金額多達新台幣2,408萬元,其中遭假工作真詐財的人頭帳戶更多達17位。警方陸續逮捕胡、余、吳、傅、吳等5名嫌犯,發現除吳姓主嫌之外,其他4人均為女性,並隨案查扣135萬5400元、點鈔機及相關存匯款單據等證物。全案5名嫌犯依法移送,其中吳姓主嫌遭聲押獲准。另仍有一名涉嫌該詐騙集團之金姓會計人員,已通知到案說明,警方仍持續擴大清查。
▲詐騙集團女車手交付詐騙款項。(圖/記者郭凱杰翻攝,2018.10.05)
高雄市警局鳳山分局發現7月至今,連續多起假工作真詐財,都是只要幫公司把錢提領出來,再交給客戶,每個月就可賺兩三萬元,不知情的求職者就成了詐欺共犯,也就是詐騙第一層,警方也循線聯合左營分局和屏東、臺中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向上追查,鎖定第二層,在高雄火車站將準備取款的胡姓車手頭逮捕到案,並查出相關詐騙證物。
同時,警方擴大清查,又在屏東以及高雄孔廟逮獲第二和第三層車手,專案小組見機不可失,隨即比對相關資料,發現該詐騙款項均送至台中市北區文昌東一街某民宅,疑為該詐騙集團之上游水房,隨即北上逮捕吳姓主嫌及其妻子傅姓女嫌犯(第四層),另吳嫌帶同警方至水房搜索後,隨案查扣現場之新台幣135萬5,400元、點鈔機及相關存匯款單據等證物。
全案經偵詢胡等5嫌後,依刑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第14條罪嫌移送,其中吳姓主嫌吳及其妻傅嫌再依違反銀行法第29、125條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裁定吳姓主嫌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