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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指出,馬國吉隆坡市警察總局專案人員於11月21日在馬國雪蘭莪州蕉賴皇冠城緝獲逃亡10年的40歲台籍毒品重刑要犯鍾文傑。
以鍾文傑和同居女友為首的販毒集團,因販賣第二、三級毒品且以毒品控制下線,罪行重大,於民國97年間遭判處有期徒刑12年2月定讞,入監執行前潛逃出境迄今,遭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也是刑事局列冊查緝要犯。
根據警方情資顯示,鍾文傑逃亡10年來在東南亞地區流竄,足跡遍及澳門、柬埔寨、寮國、越南、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等地,刑事局和移民署通報各國警方加強查緝,於11月遭馬國警方查緝到案。
狡猾的鍾文傑在落網時,還出示變造護照企圖矇騙馬國警方,但被刑事局駐馬警察聯絡官查證確認為冒用變造護照;在等候遣返期間,鍾文傑又試圖透過各種手段嘗試脫逃,幸刑事局駐馬警察聯絡官、移民署人員和馬國警方通力合作防處。
同時,以最優先專案將鍾文傑遣返回台,於12月13日晚間順利押解回台歸案。(編輯:張銘坤)10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