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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6 月開始,各上市櫃公司還必須公布「扣除主管級」的全職員工的平均薪資費用,也就是說,如果有些公司是靠高階主管的高薪來拉高平均數,也會被發現。
另外,6 月上市櫃公司也要以欄位標示是否有「非經理人全時員工平均薪資未達 50 萬元」、「EPS 高於同業平均數,但非經理人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低於同業水準」、「公司 EPS 較前一年度成長,但非經理人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衰退者」,如果上市櫃公司落入這三種指標者,公司要詳述說明,且會被標註出來。
到 2020 年 3 月,各上市櫃公司要進一步在財報中公布員工平均薪資,且當中要排除董監事的酬勞;6 月開始上市櫃公司則要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增加前一年度非經理人全時員工的「中位數」資訊。
證期局表示,若上市櫃公司員工薪資費用過低、偏離水準,投保中心將會介入了解;如果上市櫃公司為了規避而不揭露或是揭露不實,金管會將祭出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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