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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我說,台灣做不了新創是因為台灣傳統產業能很輕易的抗拒改變。”Startup is disruption.” 新創本身就是破壞傳統,就是改變:Google 改變網路、Facebook 改變資訊傳遞、Uber 改變搭車、Tesla 改變電動車⋯ 在國外不論是看醫生、買枕頭、旅遊、上餐廳、聽演唱會甚至慈善募款,各種商業活動都有傳統產業正在跟新創公司拼搏廝殺,新創團隊透過新科技、新穎的模式與較低的價格吸引消費者,在自由市場上給傳產帶來很大威脅,因此不少傳產不得不也跟著「新創化」來面對挑戰。越來越多國外知名企業近年來積極年輕化、數位化,這些競爭對消費者都是好事,讓服務越來越便利,品質更高。
但是,在台灣傳統產業不需要投入資源跟新創同場較勁,通常他們會派出強勢的遊說團體,讓政府出手,默默地剔除新創對手。即將施行103-1條款就是最好的範例,這個內容一看就是針對 Uber 台灣 的條款,如果通過了,會對國內外的新創圈傳遞什麼訊息呢?在新創界大家都知道,成功達到 Uber 獨角獸等級(市值10億美金以上)只有不到1% 的機率,如果連 Uber ,在台合法化之後(納稅以及納保),仍然無法在台灣立足,請問還有誰願意冒這麼大的風險,繼續在台灣搞新創?難道新創在台灣已經淪為政商關係良好社群的消遣,無名小卒的「車庫新創」在這裡沒有空間生存?
我全力反對103-1條款,請大家一起發聲,給充滿創意的年輕人還有我們的下一代保留一個夢想:「熱血追逐自己的愛好,勇敢開發新東西,在台灣也能闖出一片天」。讓我們有真的自由市場,讓政府不再因為選票壓力為傳產撐起保護傘,讓消費者有更多元的選擇!
揭露:本人除了是 Uber 重度使用者外,跟 Uber 沒有任何利益關係,也沒有收過 Uber 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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