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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員警到案後原本避重就輕,辯稱是為了查緝大麻而與同案被告等人連繫。不過,檢方查出,林警曾主動查詢可能的租屋地點來種大麻,且帶人看屋而最終選定在竹北巿的租屋處種大麻,也有提供種大麻的設備,林男因此認罪。
檢方發現,林姓員警不僅與周男合夥種大麻,還自行販賣過大麻2次總共23克。另外,林警涉嫌收受毒販新台幣1萬3000餘元,私下利用戶政系統查詢個資,供毒販討債。
檢方今天依毒品、收賄等罪起訴林姓員警及另3名被告。由於林警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建請對他量處適當之刑。(編輯:方沛清)108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