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車輛須加裝酒精鎖 駕照皆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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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6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酒駕累犯將被吊銷駕照,重新考照後駕駛的車輛須配置酒精鎖。交通部路政司說,駕照上都會註記,駕駛人不能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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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司說,酒駕累犯遭吊銷駕照後,最快3年後才能重新考領駕照,但必須先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重新上路再開車時,所開的車輛無論是自己所有或借用、租用,都一定要配置酒精鎖,這在駕照上都會註記,警方臨檢時可立即辨識駕駛人是否為酒駕累犯。

根據新修正法案,如果酒駕累犯重考領駕照後,駕駛的車輛未加裝酒精鎖,可罰新台幣6000元到1萬2000元;替他人車輛酒精鎖解鎖者,同樣罰6000元到1萬2000元。

路政司說,台灣目前並未生產酒精鎖,都是從國外進口,將會同內政部,參考國外使用酒精鎖的情形,訂定酒駕累犯者需加裝的酒精鎖規格功能及配置期間等。

另考量可能發生由他人代為吹氣,解開酒精鎖的情形,路政司研議設定有攝影功能的酒精鎖規格。(編輯:張雅淨)1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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