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縣府活化海洋射三劍 將推刺網、定置網實名制

▲澎湖縣政府積極研議海洋活化的三大措施,未來岸距1海浬內每年1、2、7、8月魚群產卵期為禁魚期。(圖/記者張塵攝,2019.04.23)
▲澎湖縣政府積極研議海洋活化的三大措施,未來岸距1海浬內每年1、2、7、8月魚群產卵期為禁魚期。(圖/記者張塵攝,2019.04.23)

記者張塵 / 澎湖報導

澎湖縣政府目前正積極研議海洋活化的三大措施,未來岸距1海浬內每年1、2、7、8月魚群產卵期為禁魚期;漁船不得以網具,佔據海上作業區;另將推動刺網、定置網實名制,落實責任歸屬。不過這項方案有許多漁民反對,認為政府應該幫助漁民維護生計,而不是管東管西限制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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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門漁民聽聞縣府新措施大聲反對,認為政府應該幫助漁民維護生計,而不是管東管西限制一堆。(圖/記者張塵攝,2019.04.23)

縣府農漁局長陳晶卉表示,有民眾反應「沿岸許多放網長年不收,佔據漁業資源」、「放網位置離港區過近,影響航安」等問題,希望縣府能加強管理,以維護海洋資源、漁業公平、航行安全。

副縣長許智富也認為,目前澎湖內灣海域1、2、7、8月為禁漁期,他建議全縣岸距1海浬內比照現行澎湖內灣禁漁期,每年禁捕4個月,保護更多小魚苗,讓海洋有時間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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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近海海域被大批漁網包圍,許多漁船進出漁港都不帶網具,而將網具長年留置海上,形同佔據公共漁場,有違漁權公平性,且影響航道安全。(圖/記者張塵攝,2019.04.23)

許智富進一步說明,澎湖近海海域被大批漁網包圍,許多漁船進出漁港都不帶網具,而將網具長年留置海上,形同佔據公共漁場,有違漁權公平性,且影響航道安全。因此有必要推動漁網實名制,標示必須包含浮球、浮筒、定置網等,有效負起管理漁網的責任,若隨意棄置網具,縣府可從網具上的船名、CT編號追查到使用者,向所有者追究清網費用及相關責任。

經多方討論,縣府初步研議距岸線1海浬內每年1、2、7、8月禁止所有網具,其餘月份開放網目3公分以上刺網(10噸以下漁船作業)。所有網具若「漁網在、船不在」,則予以沒入。刺網、定置網必須具名(船名、CT編號、姓名)等三大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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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峰偉向海巡、岸巡隊轉達活化海洋的新措施皆獲一致支持,並承諾會配合縣府嚴格執法。(圖/記者張塵攝,2019.04.23)

賴峰偉表示,他向海巡署海巡隊、岸巡隊轉達縣務會議決論,皆獲一致支持,並承諾配合縣府執法。海洋是澎湖命脈,活化海洋必須認真落實才有成效,針對會議初步共識,他請農漁局聽取各界意見,研議最佳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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