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發函馬英九吳敦義境管延2年 曾永權不在延管之列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 圖 / 記者陳弘志攝,2018.12.20 )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 圖 / 記者陳弘志攝,2018.12.20 )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立法院7日三讀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刪除涉密人員管制時間最長6年。總統府今(17)日發函前統總統馬英九、副總統吳敦義等涉密人員,調整管制期限。520即將解除管制的前總統馬英九、副總統吳敦義若要赴中國陸,可能要再等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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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調整後的管制期限,為卸任總統、副總統延長管制期間兩年,而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管制期間不足三年且尚未屆滿者,則依照新修法精神,延長為三年,其餘則維持既有管制期間。

黃重諺指出,此次將重要涉密人員的管制期間延長,無論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時期的政務人員皆一體適用,而現任者未來也必須適用相同的法律及標準。

黃重諺表示,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對於卸任涉密人員的出境或赴陸管制是否延長,總統府作為原服務機關有責任審酌當事人涉密程度,站在國家安全與利益做適當的處置。

黃重諺日出,目前國家機密保護法新修正規定,管制期間最少三年,視情形得延長一次,最多三年。但考量到國家機密公文最低保密期限為十年,對於涉密程度極高的重要人員如卸任總統、副總統等予以適度延長,符合法律規範及比例原則。

黃重諺說,管制並不等於完全限制,只是需要依法提出申請。過去三年中,相關人員多數的出境申請皆予以核准,僅提醒當事人注意法律規定的守密義務。唯有部分機敏地區才會有不同的做法,但基於國家機密保護及國安整體利益考量,本就必須謹慎處理。

對於即將代表國民黨出席國共論壇的前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是否也在管制之列,黃重諺說,曾永權不在延長管制之列,這個月結束就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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