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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在立法院財委會也引發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的關注,質疑財政部在沒有法律依據下,就亂扣押旅客的加熱菸,到底是憑海關緝私條例哪一條?如果是第17條「海關查獲貨物認有違反本條例情事者,應予扣押」,也不能愛扣什麼就扣什麼,還要有另一個法律授權依據才行。
蘇建榮則表示,最主要是菸害防制法規定,黃國昌追問那加熱菸是私菸還是劣菸?蘇建榮回應,目前在與衛福部溝通,衛福部已打算納入菸害防制法,但還沒納入。黃國昌一聽更生氣表示,還沒納入,憑什麼扣押,是在幫菸商利益護航嗎?蘇建榮表示「不是幫菸商護航」。
黃國昌還說,他為此事調出今年1月財政部與衛服部召開的跨部會會議記錄,看了快休克,兩部會互踢皮球,衛福部發函財政部建請考量列為不得輸入產品,而財政部也承認缺乏禁止進口法令依據,既然還沒列入,可以在沒法律依據下扣押嗎?
蘇建榮則強調,這部分會盡快與衛福部研議納入菸害防制法。黃國昌則說如果打行政訴訟及國賠,他不會讓國庫為此支出一毛錢,由決策官員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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