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金門縣警局表示,洪姓員警與林姓被害人平日互有嫌隙,今年5月29日凌晨1時夥同友人,持預謀的防狼噴霧劑及鐵棍毆打林姓民眾洩憤,造成全身多處撕裂傷;林姓民眾5月30日向金城分局提出傷害告訴,隔日分局依法約詢洪姓員警到案說明,洪姓員警坦承不諱,全案已將洪員依傷害罪嫌移請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
金門縣警局認為,有鑒於洪員身為警察人員,本應依法執行職務,謹守分際,竟因私怨糾眾毆打民眾,罔顧身為執法人員,嚴重影響警譽,縣警局本於不庇縱,不護短,核予洪員「記一大過」之處分並調地服務,以宣示端正警察風紀之決心。
金門縣警局說,6月11日晚間8時許在烈嶼鄉九宮碼頭發生鬥毆事件,造成民眾受傷送醫,部分人士懷疑是洪姓員警涉入,坊間甚至謠傳現場曾聞槍響;經縣警局調查,洪姓員警早於事先申請核准赴大陸旅遊,當日並未在場,尚無具體事證證明洪員涉入其中,但仍將持續深入調查以釐清案情,並再次重申對於聚眾鬥毆的行為,不予容忍,決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