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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表示,因住宅補貼採評點制度,且民眾免附財產及所得等資料,於受理截止後,縣市政府將逐案進行審查,審查期間為2至4個月,會依評點基準表評分,按分數排序,由高分者優先補貼。
營建署提醒,審查期間縣市政府會通知文件不齊的申請人進行補件,完成審查後,也會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查結果,請務必留意申請書所填寫的戶籍地、通訊地及租賃地的信件,以免影響自身權益,若12月底尚未收到審查結果,可洽詢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除了8月30日截止受理的住宅補貼之外,內政部另辦理「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針對一定所得標準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單身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提供每月最高2600元至5000元的租金補貼,受理期間自2日至27日止,符合申請資格的承租人,可於受理期間向租賃住宅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或至官網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