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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據報導,高等法院法官邱智立今天考慮現有證據後,批准她於今年9月至明年2月到波蘭留學進修,也批准她毋須出席11月11日的聆訊。
報導說,法官觀看律政司提供的有關影片片段後認為,證據並非「強而有力」,並指進修是鼓勵青年人所做的行為,因此批准被告更改保釋條件申請,以20萬現金保釋外出,獲准在一段時間內離港到波蘭進修。
至於在港時則需遵守晚間10時至清晨6時的宵禁令,定時到警署報到,並需居住於申報地址等。
香港明報稍早前報導,8月29日晚間,有反送中示威者在深水埗警署外聚集,警方清場後拘捕18人。9月4日上午,李倩瑩和另一名被告出院,兩人都被控一項「暴動罪」。
為李倩瑩辯護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說,她當時只是站在群眾中,人群中雖有人丟擲磚塊,但並沒有具體證據顯示她對任何人或財物造成傷害。(編輯:周慧盈/翟思嘉)108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