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新建燃氣組未除役燃煤機組 中市府:令人痛心

▲台電規劃中火新增2部燃氣機組,環保署召開環境初審會議,中市府提出「汰舊換新」、「減煤4成」兩大原則,未納入環評承諾事項,形同「一國兩制」,令人痛心。 (圖/資料照片)
▲台電規劃中火新增2部燃氣機組,環保署召開環境初審會議,中市府提出「汰舊換新」、「減煤4成」兩大原則,未納入環評承諾事項,形同「一國兩制」,令人痛心。 (圖/資料照片)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電預計114年在中火新增2部燃氣機組,卻未比照高雄興達電廠將燃煤機組除役,只要電力不足極有可能重啟。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長吳志超今(1)日出席專案小組初審會議,表達強烈抗議並深感遺憾,重申「汰舊換新」、「減煤4成」兩大原則,年底將藉中火許可證審查,要求109年減煤至1104萬噸,否則將依法撤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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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規劃在中火新增2部燃氣機組,行政院環保署今召開環境說明書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議,決定114年燃氣機組上線後,4部燃煤機組轉備用後予以通過,未將台中市政府提出的「汰舊換新」與「減煤4成」納入環評承諾事項。

對此,吳志超表達強烈抗議,他指出,中央應負起妥善調度配電的責任,新裝設2部燃氣機組,但舊的燃煤機組列為備用卻不除役,如有用電調度狀況仍需啟用,且備用機組將不受台中市公告的電力業加嚴標準規範,勢必加重中部空品汙染負荷,「市府強烈反對不減反增,台中人很失望!」

另外,高雄興達電廠新建3部燃氣機組,於112年起新燃氣機組商轉後,即陸續針對既有燃煤機組及燃氣機組除役,而非轉為備用,台電此次於中火新建2部燃氣機組,卻不比照同等的空汙控制對策,不顧台中市民的健康權益,形同「一國兩制」,令人痛心。

吳志超重申「汰舊換新」與「減煤4成」兩大原則,一是中火在114年燃氣機組上線前,至少4部燃煤機組應立即除役或停用,絕不接受備用選項;二是109年,中火10部機組生煤整年使用量應大減至歷年最低1,104萬噸。

吳志超表示,針對會議結論未將該兩原則納入,市府深感遺憾,預計今年底召開的環評審查大會,將持續出席表達市府立場,極力主張減煤減汙的必要性,維護中南部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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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