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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也被轉到 PTT 八卦版,就有鄉民以過來人角度解析為何「當過兵的人會痛恨免役」,他指出「義務役只領少少的錢,卻花費一兩年來受訓練,退伍還具有後備身份要上戰場,承擔戰爭犧牲責任,當然值得尊敬,好好一個人沒有躲兵役,為國家付出;志願役的話有領比較多的錢算是一份薪水,但在軍中的時間較長,可能別人義務役除役了,但你還是在軍中要上戰場,雖然有領比較多錢,但也承擔了更高機率上戰場的時間,所以也值得尊敬」、「至於躲掉的哦,啥都沒幹然後還敢講話大聲,這種人一點禮義廉恥都沒有,有點像當年的美國左膠反戰覺青,別人前線奮鬥保護你,讓你在後面爽,結果滿口在那邊噴人」。
他還指出,「以前年代當兵兩年很耗時間,但年輕人沒資格說老人,要是當時軍隊不夠,年輕人也無法在安全的環境下長大,也許成長過程要在戰亂之中度過,所以沒有資格嫌那些老人當兵怎樣,當年享受長輩的保護等到長大,還個一年保護下一代也是應該的」,並建議把義務役的役期改回一、兩年;其他鄉民也紛紛提出看法,「以前外島兵都當三年的,免役仔根本無恥」、「替代役的專業在戰時能幹嘛,我自己當都不知道」、「用槍真的不難 但是替代役連槍都沒摸過」;但也有不少人反駁,「不會啊,我自己當過兵,覺得真的不要浪費時間」、「就不能只有我吃到屎的心態啊」、「大部分免役是真的不能當兵才免役,該譴責的是刻意閃兵的」。(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