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跨區送產婦 高市消防局:家屬簽切結符合適當原則

▲救護車跨區送產婦高市消防局副局長王宗展表示,家屬切結符合適當原則。(圖/記者郭凱杰翻攝,2019.10.28)
▲救護車跨區送產婦高市消防局副局長王宗展表示,家屬切結符合適當原則。(圖/記者郭凱杰翻攝,2019.10.28)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2名救護員,日前因拒絕病患家屬要求跨區送醫遭調職,今(28)日遭爆消防局救護車,送羊水已破孕婦跨區台南生產,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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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表示,該救護案為急產案件,在告知患者送指定醫院可能風險後,家屬同意具結,送至台南生產,符合救護送醫「適當」原則。

▲高雄市楠梓區右昌分隊昨天執行羊水已破孕婦救護案,並於家屬簽名切結後,應要求跨區至台南送產婦到產檢的醫院。(圖/記者郭凱杰翻攝,2019.10.28)

有網友貼文指出,高市消防右昌分隊,昨天執行羊水已破孕婦救護案,並於家屬簽名切結後,應要求跨區送產婦到台南產檢的醫院,讓基層質疑是否因日前案例,擔心被調職而不敢拒絕。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回應,當時現場係孕婦(38歲,懷孕37周)羊水破裂,家屬表示因過去產檢因素,希望送往台南,本局救護同仁考慮本案為急產案件,並告知患者送指定醫院可能風險後,家屬同意具結,送至台南生產。本案符合救護送醫「適當」原則,圓滿達成任務。

消防局也指出,救護的宗旨在於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只要市民有需求,儘量做好做滿、服務到位,不可與民眾站在對立面。

對於鄰近台南的湖內和路竹等地區,消防局表示,執行救護勤務原則上以就近護送責任醫院為主,因地緣和救護送醫「適當」原則,家屬簽切結書可送往台南;如有濫用救護資源情事將開立收費告知單,每次新台幣 1700 元。

消防局強調,該局勤務指揮中心統籌調度全市救護車,其他救護案件不受影響,更無救護車空窗期問題;高雄市每日緊急救護約400件,99%以上均圓滿達成任務,僅少數個案造成病患或家屬不滿意,將持續加強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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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