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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考中心提醒,考生務必在考試當日攜帶有效證件正本應試,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駛執照、護照或居留證等,若入場應試時沒有攜帶有效證件正本,並且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仍未送達試場或考(分)區試務辦公室者,將扣減其該節成績1級分。
大考中心表示,建議考生應試時同時攜帶考試通知,以利查找試場,不過沒帶也不會扣分,因為考試通知並非應試必要文件,但考試通知若於試前毀損或遺失,考生可自行至本中心網站查覽列印或電話語音查詢,大考中心不再重製、補發。
另外,由於近年常有考生攜帶穿戴式裝置或行動電話入場等違反試場規則的情況,因此大考中心再次提醒考生,進入試場就座前,應取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等,並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不得攜帶入座,以免被扣減成績。
如果考試開始後,被監考員發現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大考中心表示,不論置放位置,將依違規處理辦法第8條與第24條,視使用情節輕重處罰,輕則扣減其該節成績3級分,重則扣減全部成績。